命运风景:去势或毁灭的星辰


    摇滚的历程一如任何艺术的发展一样,充满着种种传奇,其中固然不乏千山之颠的辉煌与河汉中心的灿烂,但那些身陷围击之中的末路英雄,更值得人们感慨之余作再三之思。在这些永远值得记取的故事之中,当以摇滚之王埃尔维斯.普菜斯利和摇滚之父艾伦.佛雷德的经历最具启示性。
    1992年,在美国即将发行普菜斯利纪念邮票的前夕,曾经举行过全国性的民意调查,以决定邮票采用其前期形象还是后期形象。压倒性的结果是:要早期的“猫王”。
    此一结果似乎并没引起人们更多的注意,但了解摇滚史的人们无不仰天长叹。
    埃尔维斯.普菜斯利更为人熟知的花名是“猫王”,但1935年他的降生之地却是美国密西西比州图佩罗的一个贫困家庭,即使后来他们一家搬到了孟斐斯城,所住和依然是穷街陋巷。这种家庭给普菜斯利的好处是,他可以不受管束的接受黑人音乐的影响,因为在美国南部的有钱白人眼中,他们这种贫困的“白垃圾”与黑人是同样的劣等货,任其与黑人厮混而无人干预。高中时期的埃尔维斯并未显示出什么过人之处,但他已经开始穿黑皮夹克并让衬衫开敞,还留着连鬓胡和“鸭屁股”发型。在这50年代初的美国南方,已经略为与众不同。但他为同学们称道的还是他那满是黑人味的歌声。1952年,在中学的汇演之中,这种歌声曾赢得一片喝采之声。
    1953年,刚刚毕业的埃尔维斯走进“孟斐斯录音服务社”,想录上几支歌作为自己送给母亲的生日礼物。后来被视为发现埃尔维斯的“伯乐”的该服务社老板山姆.菲利浦斯当时并不在场,真正的“伯乐”是玛莉恩.基斯卡。她意识到了埃尔维斯那独特的演唱方式意义非凡,并在山姆到公司之后向他力荐埃尔维斯,因为她知道菲利浦斯正在四处打一个“有黑人声音和感觉的白人”,那意味着一本万利。菲利浦斯果然一听中意,1954年7月,埃尔维斯正式与菲利浦斯拥有的太阳公司签约。埃尔维斯在太阳公司推出的第一张唱片包括《一切顺利(妈妈)》和《肯塔基蓝月》两支单曲,带有摇滚刚开始诞生时的企图融合黑白音乐传统的幼稚特征和明显的乡村音乐风格。这张唱片地当地成为热门货,卖出了两万张。然而,从一开始,埃尔维斯便注定不可能一帆风顺,几家白人电台联名抵制这张唱片,原因是因为他的音乐带有明显的“黑人血统”。
    但不管怎样受到抵制,埃尔维斯已经开始小有名气,而当他1955年底在太阳公司推出第5张也是在该公司的最后一张唱片(包括《神密列车》及《我为忘了道歉而道歉》)时,他已经是一颗引人注目的明星。而且人们发现,再按习惯把他当作一个乡村歌手显然不符事实,因为他的声调、形象和台风都与乡村音乐大相径庭,他有意地在向刚刚崛起的摇滚进军。
    1956年初,埃尔维斯几经经纪人转手,以当时4万美元的代价被RCA公司买到了签约权,从此,他开始成为全美国的巨星。该年度的《伤心旅店》风靡全美,数月之内卖出100万张;《猎狗》一年内卖出了300万张,《温柔地爱我》则仅是订单就突破了百万大关。当年,埃尔维斯的唱片共卖出了千万之巨,排行榜上也尽是他的大名。
    然而,这种广受欢迎并不能真正改变埃尔维斯的命运。
    50年代中期,正是甫出世的摇滚饱尝老拳的时期,比尔.哈利诸人已经在为演出摇滚而备受指责,埃尔维斯竟敢加入这一行列,自然在劫难逃。与其他歌手相比,埃尔维斯所遭受的指责是双重的:一是因为他竟敢演唱摇滚,二是因为他演唱摇滚的方式。因为他总是在台上叉开双腿并且同时晃动;凑近麦克风的嘴唇微微上翘,脸上总是一副阴郁或冷笑的表情;在用手猛拔吉它的同时,他还会让抽动的双腿猛然打住,双膝不停撞击并拼命扭动骨盆;这套动作还不断被扩充,他在叉腿、跨立.摇头晃脑、放低重心的同时都可以扭动骨盆,于是,各家报纸都称这套动作作为“撞与扭”,而埃尔维斯本人被赋予的绰号便是“骨盆埃尔维斯”(Elvis Pelvis)。
    在圣地亚哥的一场演唱会上,埃尔维斯被描述为“用绕着感官旋转的野蛮节拍”向拥挤不堪的人群演唱,虽然这场演唱会上除了一贯的大声喝彩和小姑娘们难以自制的激动之外并没有发生什么特殊事件,但该市警察警告埃尔维斯,如果他还想在该市露面,他就要把动作放干净点,放弃那种不适于本地年轻人和敏感公民眼光的“摇滚”动作。而当埃尔维斯在佛罗里达举办演唱会时,当地警察也要求他站着静止不动地演唱。在威斯康星州的拉克罗斯演唱会之后,当地报纸称之为“露骨地淫猥”,认为他的表演“无非是穿着衣服的脱衣舞”。当地的公民组织要求请埃尔维斯来演出的公司向公众保证,以后绝不再请他或类似人等前来演出。
    《美利坚》杂志在1956年6月23日号上“向美国人民”发出警告:“要当心埃尔维斯.普菜斯利!”。这一警告也是与他那“淫荡的、下流的、污秽的”台风有关的。
    路易士韦尔一个名为吉恩.李的牧师此时发话道,他接到了百来封信,表明有60%的男孩其实并不喜欢埃尔维斯,但他们害怕说出真话会被女朋友嘲笑为太循规蹈矩,所以装着喜欢他。李牧师说他参加过埃尔维斯的一次演唱会,在埃尔维斯登台前当地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曾上台大讲埃尔维斯如何孝顺、爱国并常去教堂作礼拜等,并指责那些写文章骂埃尔维斯的人,如下8000听众狂热欢呼,李牧师认为,“此乃仇恨之翼,它使人联想到的唯一事情便是30年代希特勒的群众集会。”
    在加拿大的温哥华,当埃尔维斯的一场演出结束之后爆发了一场打斗,一名海员因攻击警察而被捕,当地的亚历山大.麦克唐纳法官对其罚款250美元,并写道:“此类演出是可耻的,以后绝不允许再举办了。”
    正如阿尔伯特.戈德曼(埃尔维斯传记作家)所说:“埃尔维斯从其走红的第一年起就置身于新闻记者、教师、警察局、政客们沆瀣一气的指责之中,这使得他成了大人们所担心的青少年不法行为的先兆。对他的攻击并不限于文字,也包括要求采取行动制止他进行演出,或者干脆将他赶出城去。”
    事实上,在许多人眼中,埃尔维斯不仅是青少年不法行为的“先兆”,而且是其直接原因。当他在加拿大奥塔瓦的演出终于以一场骚乱告终时,当地报纸便刊出:“埃尔维斯引发了一场骚乱。”
    当埃尔维斯在洛杉矾举办两场演出时,对他的指责以极其低下的形式表现了出来。在第一场演出中,一只名叫尼普尔的小狗一直在台上陪他演出。在RCA公司的唱片广告中,也正是这只小狗在听着埃尔维斯的唱片。演出过程中,埃尔维斯曾经轻轻拍过它一会儿。当演唱最后一首歌《猎狗》时,他紧紧地抱起小狗并绕着舞台摇动了一周。观众们兴奋得不得了。当他离开舞台之后,几个在场的成年人却极为不满地向警察局报案,说埃尔维斯在舞台上当众鸡奸一只小狗。市警察局于是郑重警告埃尔维斯,要收敛自己的行为,否则不准他再演出第二场。第二天的演出开始时,他们便在舞台上安装了两台摄像机进行监视,“以防万一”。
    某家图片社还曾就埃尔维斯的演出发表了12张系列照片,称他在进行“性展览”,目的是为了唤起“小姑娘们的性本能”。他们称这种“淫秽”演出为“热氯腾腾的色情饮料”。
    1956年1月28日,埃尔维斯第一次在电视上进行了表演,这是有史以来摇滚不是作为引发“骚乱”的原因等等在电视新闻中露面,而是第一次正式的摇滚电视表演。由于它第一次使摇滚出现在了全美国的起居室之中,许多卫道人士都奋起谴责,播出这一节目的CBS公司从第二天起便被抗议和扬言报复的电报、信件的电话所淹没、震撼。
    纽约的一名电视评论人杰克.奥布伦认为埃尔维斯只坐像杂耍艺人似地扭来扭去,“他不会演唱即兴装饰乐句,只好用土著居民式的最为古怪和露骨的扭动来弥补其声音上的不足。”
    在纳什维尔,一个埃尔维斯的模拟像被当众“绞死”,在圣路易斯,这种模拟像被投入一片大火。纽约格林尼治村的查尔斯.格雷夫牧师称埃尔维斯为“旋转着的性托钵僧”;福音传教士比利.格列汉姆则称,虽然自己从未见过埃尔维斯并对其毫无了解,但基于所听说的一切,他“极为坚决地绝不让自己的孩子看他一眼。”
    1956年夏天,极想与美国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之一“沙利文剧场”相对抗的“史蒂夫.艾伦剧场”为了提高自己的收视率,决定让埃尔维斯在其中露面。艾伦极想提高节目收视率,又怕重蹈以前让埃尔维斯露面的那些节目的覆辙,便想出了一条“妙计”,即将埃尔维斯“炸弹”的导火索取掉。他让埃尔维斯在一出滑稽短剧中出现,在舞台冲着一只猎狗大唱《猎狗》,而且手中无吉它,身体也不再“摇滚”;他穿的是一套燕尾服,打着工整的领结。这也许是他一生中最为安静同时也是最为别扭的一次演出。电视评论人杰克.古德大声喝采,认为这是“一个更为安详的普菜斯利”,艾伦也兴奋异常,因为他的节目收视率破天荒地击败了“沙利文剧场”。
    在此之前,“沙利文剧场”的主持人沙利文曾经明确拒绝埃尔维斯在自己的节目中露面,他说自己“不会让普菜斯利出现在大家庭的屏幕上”。但此事之后,他很快改变了主意并立即让埃尔维斯上了三次节目。他为了自圆其说,总想证明他以前的说法是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的,说他真看到录相带时奇怪人们为何一直大惊小怪,言下之意是埃尔维斯并不可怕。但是,当埃尔维斯第一次于9月9日露面时,摄像机只对准他的腰部以上,他那著名的骨盆被排队于镜头之外。即便如此,这节目仍吸引了82%的观众。
    然而,库尔德依然抨击埃尔维斯“吐弹舌头并沉溺于无词的、低品味的调子”。
    对埃尔维斯的反应绝不只止于言语批评本身。有两名耶鲁大学学生发起了一场运动。他们对小孩们戴“我喜欢尔维斯”的徽章深为不安,便以贝多芬的名义发起了反击,制作了一千枚“我爱路德维希”的徽章。在曼哈顿的一家音乐商店中所贴的招贴画上写出“向威胁开战,亮出你的路德维希徽章”。他们只花了一小时左右便出售完毕。据称在几星期内便形成了有20000万参加的全国俱乐部,支持这一徽章运动的包括著名音乐家艾萨克.斯特恩(著名小提琴家)、尤金.奥曼迪(著名指挥家)和卡萨尔斯(著名指挥家、大提琴家)。
    似乎是什么人都加入了这类运行。在辛辛那提,一个二手轩推销员刊出广告,他将在任何一个买他汽车的人面前销毁50张埃尔维斯的唱片,一天之内,他卖出了好几辆车。在加拿大多伦多,一个牧师通过《多伦多传真》发起成立一个“不喜欢埃尔维斯者”的俱乐部,名为“禁止埃尔维斯俱乐部”;在加拿大的西海岸,杰克.沃瑟曼牧师发起一场比赛,这场比赛是要求参加者用50个或更少的词来完成以下句子:“我讨厌埃尔维斯,因为……”获胜者的奖品是一张弗.辛那特那的唱片;在魁北克的埃尔默城,自动点唱机的所有者们将埃尔维斯的歌从唱机中抹去,因为当选市长认为那些歌淫猥而下令禁止播放。在奥塔瓦一家私人学校,8个女生因违背了校规参加埃尔维斯演唱会而被开除。而德克萨斯州一所中学的校长则宣布“我们绝不能容忍埃尔维斯的唱片出现在我们的舞会上,不能容忍蓝牛仔裤或鸭屁股式发型”。《音乐杂志》的编辑指责埃尔维斯的“斜瞅、哀诉与呻吟”和他“淫秽”的演出。旧金山一所中学的两名女生因在“我为何喜欢埃尔维斯”比赛中得胜而飞往好菜坞博得埃尔维斯香吻,校长宣布开除她们,并宣称“我们绝不想出这种名”。
    纳什维尔一位以“大斯科特”闻名的DJ(在电台或娱乐场所播放唱片或主持节目者)在一个公园中销毁500张埃尔维斯的唱片。在新泽西州的威尔德伍德,一个DJ宣称他无法在道德上为埃尔维斯的歌辩护,并表示愿意成立一个组织“以阻止其对艺术的破坏和毁灭”。但当明里那波里的WSPT电台禁播埃尔维斯的歌之后,却引发了当地居民的怒火,几个DJ接到了恐吓电话,号称“播放埃尔维斯,否则……”一块石头从前窗玻璃中扔进来,上面所系的纸条上写着“我是个少年郎……播放埃尔维斯,否则我们将扯碎这个城市”,但禁播依然维持。
    埃尔维斯引发最大狂怒的唱片是1957年11月发行的《埃尔维斯圣诞专辑》,这张唱片包括了所有与圣诞相关的歌,如经典的《圣诞老人来了》、《白色圣诞》,也包括圣诞颂歌如《平安夜》、《噢,伯利桓小镇》,KMPC电台(洛杉矾)的DJ锹克.威汀希尔说,他接到了要求播放该唱片中曲子的要求,但他拒绝了,因为那“无异于把大风暴作为圣诞礼物送给孙子们”,波特兰的KEX电台因该唱片“品味极低”而禁播之。当夜晚节目DJ艾尔.普赖德播了其中一曲之后,他立即被解雇。
    加拿大的反应更加剧烈,卡尔加里的CKKL电台完全禁播此唱片,该台发言人指出,他们完全料到了埃尔维斯将会如此演唱这些歌曲,“这是我们所听到的最主堕落的事情之一”,他竟然在唱颂歌时从头到尾“大喘气”。至少有10家电台禁播此唱片。
    1958年至1960年,埃尔维斯在德国服役期间引起了同样的轰动,德国的一个DJ沃纳.戈茨在将埃尔维斯说成“悲嚎者”之后,向听众直播了他砸毁其唱片的声音(但听众的反应却使他改变了主意并重新播放该唱片)。一个名叫费尔南德斯.安东的德国建筑师从空军电台中听到埃尔维斯歌之后说埃尔维斯是“向石器时代退化”。
    许多攻击是来自东德的,东柏林的共产党机关报《德国新闻》称埃尔维斯为西部地区的北约宣传品和“冷战武器”,另一家东德报纸《青年世界》也以同样眼光看埃尔维斯,称“那些策划原子战争的人大肆吹捧埃尔维斯,因为他们懂得年轻人一旦缄默至成为普菜斯利迷,便是缄默到可以参战的水平”。当菜比锡警察搜捕了一个青年黑帮之后,该黑帮被认为是受“北约意识形态”的影响的,因其名为“埃尔维斯.普菜斯利猎犬”。东德甚至提出了证据表明,一个少年帮派的头儿正是在买了几张埃尔维斯唱片之后,才变得那么坏的。
    埃尔维斯迷们几乎都没有注意到退伍后的埃尔维斯在形象上的变化,这是其经纪人汤姆.帕克的主意,他以职业指导为名把持着埃尔维斯。本来埃尔维斯是作为演艺人员和名人进入军队的特勤部服役的,其他演艺人员皆如此。但帕克拒绝了,他公开宣称埃尔维斯本人不愿轻松服役,他应当作为普通一兵服役。埃尔维斯当了一名吉普车驾驶员,并不接受任何特殊待遇。帕克知道如此一来可使“成人们对埃尔维斯的接受力变得更加重和广大”。军队一次又一次地以种种理由要求埃尔维斯演出,但帕克总是拒绝,他想让他的歌星为成人所接受,在成人中更有名。事实上,正是1956年以来对埃尔维斯的大量攻击使帕克作了如此决定,帕克似乎担心他的“肉票”在经济上的生存能力,如果埃尔维斯不向反摇滚的压力屈服,不顺应成年人对其形象的要求,他也许就会门可罗雀。
    因此,他第一步要让埃尔维斯作为普通一兵服役;第二步要拒绝所有现场演出,从入伍到1967年,几乎10年间,埃尔维斯从未作过任何现场演出,因为正是现场演出给他带来了最大的麻烦和最猛烈的攻击;第三部则是外部形象……在离开军队后,埃尔维斯再未以油头粉面的阿飞形象出现过。
    埃尔维斯继续上电视,但却是以更加驯服的形象出现。他退伍后第一次上电视是在弗.辛那特拉的特别节目中任嘉宾。这真是最有讽剌意味的搭配,仅仅几年前,辛那特拉还在大肆攻击摇滚。然而正如他之前的许多人一样,辛那特拉当时已经穷途末路,这一特辑是一个四辑系列的最后一辑,前三辑收视率很不怎么的,辛那特拉竭尽全力想证明他还可以重振雄风。他为埃尔维斯维6分钟的露面付出了125000美元,这是一个激怒伤害了所有老歌星自尊心的价格。双方商定,埃尔维斯将穿小夜礼服并一直站着演唱,他们相互演唱彼此的名曲,甚至唱起了二重唱,简直让人感慨万端。
     退伍后的埃尔维斯的主要工作是唱歌和演电影,在其唱片中,埃尔维斯变成了一个民谣歌手,一个中间派的大众感伤歌手。其电影形象同样是一副奶油小生的模样,以适合各种年龄段的人观赏。这一形象的改变是帕克和埃尔维斯经经纪处(威廉.莫里森事务所)及电影制片人哈尔.华菜士一手承办的,这是他们的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之所以实行,部分原因是担心埃尔维斯的拥戴者涉及面太过狭窄,其姿态太易引起争议;部分则是因为他们认为由埃尔维斯服役带来了一次机会,它可以用来“塑造一个新鲜的.干净而健康的新形象。”
    一个叫埃尔维斯.普菜斯利的强健的、豪放的.生气勃勃的摇滚歌手,曾经因在摇滚的诞生期摇旗呐喊而招来前所未有的抗议之声,却在1958年进入美军之后永远消失了。1960年,一个也叫同样名字的人从军队退役,但他不再是从前那个,拥有这一名字的是一个整洁的、穿戴齐整的流行歌手,他与辛那特拉.克劳斯贝难以区别,无非是还要年轻一些,仅此而已。而反摇滚势力则已在致力于让摇滚作出另一次让步。
    如果说埃尔维斯是“摇滚之王”,艾伦.佛雷德则当之无愧的“摇滚之父”;没有埃尔维斯,当年的摇滚会是另一番模样,没有艾伦.佛雷德,则“摇滚”的名字也不会出现。
    弗雷德1921年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塞勒姆镇,当他还在俄亥俄州立大学念书时,就曾是一个乐队的头。而从军队退役之后,亿开始在纽卡斯尔干起了电台节目主持人的工作,负责的是古典音乐节目。1951年,他又成了克利夫兰城的一家独立的WJW电台的节目主持人,同样负责古典音乐节目。是一个名叫利奥.敏兹的人改变了他的事业和人生。敏兹是一家录音公司的老板,同时也是弗雷德的热心听众,他从自己公司的业务中发现,越来越多的白人开始购买起源于黑人的节奏布鲁斯唱片,便建议弗雷德在节目中播放这类音乐。一开始,弗雷德对此不以为然,但有一天他自己新眼看到了白人疯抢节奏布鲁斯唱片的场面。思考一周之后,他向电台负责人要求在古典音乐节目中播出一些此类音乐。他给这个节目取的名字是“月亮狗布鲁斯”,正是在这个节目中,弗雷德发明了“摇滚”一词。在此前,“摇滚”还一直是做爱的委婉说法,在少数歌手的歌词中出现的摇滚一词都是指的此一意义。因而,虽然一些研究摇滚史的专家坚决主张“摇滚”一词并非弗雷德的发明,但谁也无法否认的是,他是第一个用此词来称谓那种从节奏布鲁斯中脱离而出的新音乐形式的人。
    弗雷德本人就是一个不错的歌手,他快节奏的说话速度也使他同新兴的摇滚形象相符,弗雷德所参加的演唱会曾经引发过50年代所有的摇滚现场演出都曾引发过的“骚乱”,但他最为卫道士报反感的是其乐队中黑人竟占了一半比例,这在50年代的克利弗兰还属大逆不道之举。因而,弗雷德被诬为“黑鬼情人”,并因“企图混淆种族”而受抨击。然而,弗雷德依然我行我素,大跳“混淆种族”的舞,大唱黑人风味的歌。1952年3月21日,同样是在敏兹建议之下,弗雷德举办了自己的演唱会。这场演唱会中途被市政当局停演,部分原因是人许多人未能入场,极易造成“骚乱”。第二天,弗雷德要求在露天进行演出,从此之后,摇滚的露天演出模式开始确立。
     随着“月亮狗”(弗雷德的艺名)演出的增多和电台节目的成功,他的听众越来越多,好几家电台都开始播放他制作的节目.其中一家是新津西的电台,这使纽约地区的听众也听到了他的声音,纽约地区的WINS广播网总裁看中了弗雷德,于是,从1954年开始,弗雷德开始使摇滚走向全美国。
    在竞争激烈的广播界,弗雷以其独特的风格赢得听众,当他坐在播音室时,会在膝盖上放上一本厚厚的电话簿,当音乐响起时,他会随着音乐节奏敲打电话薄,并让这种声音从麦克风中传达到千家万户。他还常常在播放歌曲的同时发出有节奏的喃喃自语作为背景声。听众们乐此不疲,对弗雷德崇拜不已。到1958年时,弗雷德已无可争议地被视为摇滚乐的首席主持人。
    由于弗雷德成为摇滚的象征,成为摇滚最为得力的开拓者和宣传员,他便不可避免地陷于反摇滚的巨浪之中。由于他是第一个投身于传播摇滚这种“青年反叛”音乐的成年人。因此,便总是被视为成年人的叛徒;又由于他总是播放黑人的原唱版歌曲不播放白人歌手的翻唱版,这又使得他成了种族主义者的眼中盯。
    1958年5月3日,反摇滚者的机会终于来临,在弗雷德的芝加哥演唱会后发生了一场真正的“骚乱”,共有15人被打或挨枪,事后并没有人被捕。而且并没有证据表明这一切是观众们所为。该地区向来不太安宁,而且没能入场的歌迷心中的不满表现得非常明显,“骚动很可能是由他们发起的,当然此说同样缺乏证据。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了“骚动”,摇滚演唱会和弗雷德被当作了头号公敌。
    当地一家报纸出版了名为《真相》的专号,称这场演唱会“在露天散播诱惑,吸引了一大帮尖叫着的、被集体催眠的、有丛林本能的”流氓阿飞,称克利弗兰无非是弗雷德妖言惑众的又一处所而已。当时已有许多对摇滚不以为然的人发现了摇滚不会自生自灭,他们正在四处寻找应对此负责的人,弗雷德无疑是首选人物。一时间,各城市纷纷禁止弗雷德去开演唱会,弗雷德甚至被拘捕,并被一个大陪审团以“煽动暴乱”的罪名起诉。但是此一罪名缺乏证据,州法院对弗雷德心存推翻美国政府之念的说法也颇感可笑。但众多民间团体.新闻媒介却以此为机会在大肆打击弗雷德和摇滚。
    5月8日,弗雷德所在WINS广播网宣布,由于弗雷德要电台在他遭受围攻时对他予以支持的请求遭到拒绝,他已向电台辞职。但该电台拒绝就此发表更多的评论。
    1958年5月16日,经过律师的努力,弗雷德终于以2500美元获得保释。州法院随后宣布不再审理此案。但一家上级法院依然认为弗雷德罪名成立,但却迟迟不开庭审理,于是弗雷德又继续扛了一年罪名。1958年12月,有关当局宣布,此案已被“搁置”,亦即会被放在一边忘掉了事。因为该案证人们已经分散在全国各地,有的到了外国,一名当时参与处置 事件的警察也已死亡,这使得调查难以进行。但到此时,弗雷实际上已经被从摇滚第一主持人的宝座推了下来,一年以来,他已经差不多被电台和唱片业排斥在外,以免引发更大的反对力量。
    弗雷德在摇滚电影中的表现也曾使他身受围击,他曾在《昼夜摇滚》、《摇、摇、摇》和《别跟摇滚过不去》中扮演角色。《昼夜摇滚》在国外引起“骚动”让弗雷德“臭名远扬”。《别跟摇滚过不去》则情节更少,片中多数是摇滚歌曲,其目的是想表明此种音乐是无害而可以接受的。弗雷德在片中扮演一位摇滚歌手,当他回到家乡时,发现自己被当作青年人的危险品。但在电影的结尾,一切都变得美好,摇滚也清洗了罪名。然而,现实生活中一切并非如此顺利。就是这部电影本身,也同样被视为“招摇撞骗”。
    弗雷德当然也并未屈服,他常在纽约的报纸上进行反抗,在他的节目中,他更是从未停止过为摇滚辩护,他甚至争取到少数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支持,与那些诋毁摇滚的电视节目作坚决抗争。但是,许多电视节目还是不停地攻击他和摇滚。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节目就是如此,它称弗雷德“给了孩子们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孩子们不愿跟老对他们说不的父母们在一起的原因”,“他不用言辞而用其影响说:‘如果你的父母意见与你不同,那就同他们斗争!’他让孩子们挺直了脊梁,但却是朝向坏的方向。”
    1959年11月,正当弗雷德开始重新振作精神时,又一场风暴来临了。美国政府开始就唱片工作中的行贿受贿问题进行调查。弗雷德加入的WABC公司要求每个节目主持人都在一份声明中签字,宣布自己从未因在自己的节目中宣传或播放某家公司的唱片而接受钱财或礼品。弗雷德拒绝签字度称这一行为是对他人格的侮辱。他宣称自己从未接受过此类贿赂。11月21日,WABC宣布辞退弗雷德,虽然该公司同时宣布这与行贿调查毫无关系,但并未就辞退作出特别说明。弗雷德兼职的WNEN电视台也于23日宣布解除同他的合同。当弗雷德在该电视台主持最后一次节目时,许多歌迷流下了眼泪,其中一个女孩哭喊到:“他们赶走了我们的父亲。”
    弗雷德的确从此被赶走,永远地结束了他的摇滚宣传员的生涯。1960年5月,弗雷德又一次被捕,并因违反了纽约州有关商业贿赂方面的法规,在1958年至1959年间接受7家唱片公司的3万美元,而被判一年徒刑并罚款500美元。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如果依照当时的美国联邦法,弗雷德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如果弗雷德是在没有所谓“商业贿赂法”的其他州工作,他就会逃过这种下场。当地法院虽然也承认,在早有摇滚之前,这一变相贿赂方式就已存在,但在摇滚的产生加剧了这种罪恶。他们认为仅在纽约,每周就有500张新摇滚唱片问世,如果没有电台主持人们的帮助,一张唱片是不可能打开知名度的。因此,唱片公司必然行贿,弗雷德等人也必定受贿。一开始,弗雷德拒不认罪,直到1962年12月17日,他才承认从两家唱片公司接受过2700美元,经法院查证,此一事实属实。结果,弗雷德最终被判6个月徒刑并罚款300美元。
    在弗雷德受到非难的过程中,一个名叫迪克.克拉克的主持人迅速崛起,他的“美国音乐台”本来远远落后于弗雷德的节目,但他创造的广告收入却大大高于弗雷德,因为大公司的老板们都不太喜欢弗雷德。在他倒霉之后,克拉克更是声名大展。迪克.克拉克同样是那种主持人兼歌手的人物,但与弗雷德是两种不同事物的代表;弗雷德代表的是野性、粗鲁、性感、无拘无束、放荡不羁,代表的是黑人一面;克拉克则代表着温柔、雅致、自我约束、归顺安详,代表的是白人一面。弗雷德是“邋遢的”、声音沙哑的.邪里邪气的;克拉克则是干干净净的、相貌俊雅的、台风安静的。如果他们同台,青年们却只会为弗雷德欢呼,他们认为克拉克不是摇滚人,即使是,也只代表着摇滚中可以为大人们所接受的一部分。弗雷德之所以被人“痛打”,关键也在于他没有按“大人”们的规矩(包括唱片公司在内,因为弗雷德曾大肆反对他们的“标准”)行事;而克拉克之崛起,也因为他不像弗雷德一样反抗“大人”,而是做他们的乖宝贝儿。弗雷德被克拉克取代,标志着生气勃勃的摇滚的结束,它要再恢复活力得等到“披头士”的崛起,在此之前,克拉克似的小生统治了全部流行乐坛。
    虽然克拉克和非摇滚乐主持人也同样接受弗雷德式的“贿赂”,克拉克所接受的数量也巨大的多,他们却平安无事,“行贿”唱片公司也无一受到追究。因此,真正使弗雷德遭难的并不是“贿赂”,而是因为在所有的主持人中,只有他是从不妥协地为摇滚而战的,并始终认为只有摇滚才是年轻人的真正乐趣,而且他从不企图去操纵或利用摇滚来达到摇滚之外的目的。事实上,反对摇滚势力之所以在弗雷德身上在作文章,最主要目的便是想让摇滚又一次沾上恶名,他们想让人们坚信,摇滚这种音乐是如此之坏,除非给予好处,主持人是不会为它卖力的。
    反对摇滚势力也并不是真在“主持正义”,在使弗雷德跨掉的无数身影中,有因自己的市场和钱财随摇滚壮大而日渐缩小从而心怀不满的“全美作曲家、作家及出版家协会”这类组织、团体,有不满“黑鬼”音乐和“黑鬼情人”的种族主义者,也有辛那特拉、克劳期贝这些昔日大名鼎鼎今日却被摇滚击败的歌星,更多的则是榻要重新控制青年们的“大人”们。
    备受打击的弗雷德在1962年之后也曾在加州担任过一段主持人,但时常处于别人监视之下,他自己也心恢意冷。但即便如此,反摇滚势力还是不放过他。1964年,他又因“在1957年至1958年间漏税”而被起诉,还未等此案理出眉目,心力交瘁的弗雷德便于1965年1月20日撒手入寰,年仅43岁。
    埃尔维斯和弗雷德(仅仅是两个例子)的遭遇必定让人生出的感慨是卢梭的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
    说及自由,我们必然要提及赛亚.伯林的天才贡献。虽然伯林在他那次惊天动地的《两种自由概念》的演讲中也曾提及,有人认为“说人生而自由实际上等于说鱼生而会飞”,且此类言谈往往发自赫尔岑似的真正的自由斗士之口,就更加值得人深思。但我们可以从那些走投无路的中国士大夫的自嘲语句中看到类似的态度,这种态度与其说是投降,不如说是另一种战斗,骨子里依然是乾坤皆醉我独醒的傲气,以信其中深藏的无奈。
    以伯林的“消极自由”概念信其必要性的观点关照埃尔维斯.普菜斯利及艾伦.弗雷德诸人的沉浮,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操练。
    所谓“消极自由”,乃是相对于“积极自由”而言,最简单地讲,我们可将“消极自由”理解为一种“保留区”的自由,宽划定个人的某一范围为外人、社会、法律及其他因素不得加以干涉的“保留区”,“不管这一不得加以干涉的范围是根据什么原则来划定的,是自然法、自然权利也好,或是功利原则或绝对命令也罢,抑或是社会契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或是任何其他人们用以阐述论证其信念的概念,反正在这种意义上,自由意味着‘免于’的自由,意味着在一个虽然变动不屈却总是可以加以确认的界限之内不受干扰。”与此不同,“‘积极自由’的概念并不意味着‘免于’的自由,而是‘去做’的自由……去按一种已经规定好的方式生活的自由”。自然,这种“已经规定好的方式”,意味的也是“不受干扰”。但这种不受干扰不是一种“被动范围”内的不受干扰,而是“我希望我的生活及抉择由自己而不是任何外在力量所决定,我希望只是自己意志而非任何他人意志的行动手段”。
    这一两种自由的区分,在表面看起来并不明显,但人们通常所理解的自由无疑是“积极自由”。1967年,伯林的这一区分便遭到了杰拉尔德.麦卡勒姆的挑战,他提出了一个有名的公式:(行为者)X的自由(或不自由)在于免于Y而去做(或不去做;成为或不去成为)Z。因此,不存在什么“消极自由”或“积极自由”。伯林本人对此进行了简要的反驳。然而,即使在1983年那本专门为纪念伯林学术生涯而出版的文集《自由观念》和1991年为伯林诞辰82周年而出版的祝贺文集中,对“消极自由”及两种自由的划分颇有微词者亦为数不少。
     我们无心沉溺于其中的学术纠缠,相反我依然倾向于坚持伯林所作的区分(我认为伯林的基本观点是雄辩而难以驳斥的)。因为此种区分的确意义非凡;更重要的是,摇滚的历史像人类其他的历史一样证明着这种意义。
    当一个家长以各种手段强迫孩子接受教育或训导时,面对孩子的不满,他的最好的借口便是:“我这是为了你好”。这一简单的经验事实被无条件地予以扩充放大,便是“积极自由”背离自由的初衷而成为压制工作的裂变点,这也是我们理解伯林区分两种自由的意义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可以了解压制摇滚者的最终观念凭据。
    “积极自由”的主张的出发点是个人选择和行动的不受干扰性,是一般人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实现”。在这一观念之中,凡是想强迫个人改变意志或行为的东西,比如自然障碍、不合理制度、他人意志和行为,乃至自我的“非理性”的情感,都被视为应当去除的对自由的压制。
    由此,“积极自由”开始魔术般的转变:首先,人总是发现,这种自由意志总是容易受到欲望、冲动、本能之类的诱惑而偏离“真正的”、“理性的”自由所设定的航向;同时,即使是“自我设计”和“自我实现”着的个人,在设计目标上也可能被某些“非自我”的因素所诱惑,从而成为“不自由”的。因此,必然(必须)存在着一个更加理性和自主的自由方向,它不被无谓的激情和欲望所引诱,也不为外在的物质或精神因素所误导,它会坚持自我的真正目标而绝不屈服。而要做到此点,必然会要求严格的自制。鉴于许多人并未能意识到这一点,或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却没能让“理性自我”占上风,从而未能真正自由(这是“积极自由”产生魔术性转换的关键所在,我们不必对其进行详述,但要提出一点:“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或认识到非理性的存在并用知识和行动予以解除,才可获得自由的观念,是产生这一转换的基础。在这种观念看来,由于我数人停留在无知的水平上,因而自由必定是遥不可及的,实施包括教育.训导和强制手段,于是变成了合理地行为。)因此,“自由”和“自我”的概念便不能只停留于个人,而应当推已及人,扩大到集体和社会。因为许多人都是受蒙敝者,他们没能意识到自己真正的自我何在,真正的利益和目标何在和真正的自由何在,为了把他们从盲目之中解放出来,找到他们真正的自我和自由方向,就有必要将他们未能做到的自制以纪律、规矩的形式强加到他们身上,否则便是任其堕落、无知和失去自由。“自我”之中的理性有必要出面压制着那些非理性的本能、欲望;相应地,社会中较为优秀的分子也有义务以强制性手段使那些背离了“真正自我”的人重新找到“自我”,使那些沉醉于非理性的冲动、欲望、乐趣的人重新回到理性的道路上来向自由和解放迈进。反摇滚者对埃尔维斯和弗雷德的攻击表明,“积极自由”的确具有此一面目。因为它深得此一观念的实质:以一种自由的名义行“必要的”压制。的确,与生活中的经验自我相比,与摇滚所带来的当下愉悦相比,“真正自我”及其扩大形象──青少年的身心、社会的详和和公众的标准等等无疑是更具“真实性”和“本质性”的,是“真正自我”和“自由”更为依赖的母体,在这种更高的价值之下,应当做出牺牲的是谁不言而喻,何况摇滚这种被激情和冲动所宰制的东西,本就应当被自制所抑止。因此,在摇滚乐手们继续放纵自己而无力自拔之时,当然没有必要等到他们恢复理性,而要是当机立断,代表他们的理性和自由对其进行必要的压制。只要是为了公众和摇滚乐手“自我”的利益和“自由”,手段可以不在话下。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积极自由”的概念的确存在,而且它正是一般所理解的自由,甚至是比那种视自由为“为所欲为”的观念看起来合理得多的自由,它的确值得我们反复思考并加以警戒的“自由”。特别是,有时候这种自由会表现得极为必要,比如在残暴的苛政之下奋而抗争所争取的,也往往是这种自由。然而历史提醒我们,即使在这种时候,也应当在“自由”来到之时不让它过于膨胀,否则必然意味着另一种扼制的来到。
    与此相对,说埃尔维斯、弗雷德诸人所有意无意保持或践行的是“消极自由”,似乎也不算牵强(自然,这一说法也是因为他们所处的被压制的地位);但他们的受制,恰恰又是这种“消极自由”未能得到保障,或者说,是“消极自由”的观念一直未能坐大的结果。
    伯林曾从另一角度分析“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别:“前者想尽量约束权威本身,后者却想将权威置于自己手中。”更明确地讲,“消极自由”的主张认为,“只有权利而非权力才应被视为绝对的,因此,被无论什么权力所统治的每个人,都有权利拒绝从事非人行为。”当然,对“非人”行为的判断,取决于对“人”的定义和每个人的理解,这是埃尔维斯和弗雷德在重压之下屈服或不屈服的最终信念根基,但不管怎么说,“消极自由”总是为人留下了一个范围,这一范围也可以像查尔斯.泰勒所说,被称为一种“机会概念”(与“行动概念”相别)。表面上看,这种自由不那么强有力,而且勿庸讳言,“消极自由”的观念同时意味着更多的鲜花和更多的莠草,甚至意味着社会阴暗面的持久存在。但是,正如我们可以从摇滚中所看到的那样,由于“消极自由”更多地是对某一领域的保守而非争夺,同“积极自由”的明显异变相比,它总还更能保持原意,而且其结果的灾难性更小。(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消极自由”可以走极端,即使是这样一种“退缩”性观念的极端,也是极其危险的。)
    “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冲突是明显,要摇滚乐手归于“无害”的意见和行动便是明证,鉴于某些终极性价值观念事实上难以最终统一,这两种自由之间的冲突必定将长久存在下去。在此情景之下,将自由视为最终对全部必然的认识,视为真善美大一统的最后完成,哪怕是视为一种通过行动而等到的解放,都会比正视两种自由的区别并视具体情形行动具有更大的危险性。仅就摇滚而言,应当张扬的是“消极自由”观念,扩大乐手们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探索空间(或更确切地称之为:保留探索空间)似乎更为迫切。
    事实上,在自称“民主国家”、“自由世界”的美国,埃尔维斯和弗雷德有如此的遭遇,也正好说明了人们与其像“积极自由”一样着眼于“谁(什么东西)来干预个人”,倒不如像“消极自由”那样着眼于“干预到何种程度”,这两种着眼点的确如伯林的批评者所说,有时候很难区分;但在多数情形之下,区别是明显的。这一区别为做人类自由指明了努力方向。
    “消极自由”也的确不可能成为一种纯机会概念,因为伯林所批评的“自我实现”观有时候也会是“消极自由”所必须的,我们似乎不能设想一个对自由毫无认识或没有丝毫行为的人会真正拥有“消极自由”,如果有人说,这无非是因为体制还没有完善到足以自动保护每个人的“消极自由”的地步,那么我们必须指出,这种体制大概永远不会出现,而执着于这种体制,势必同执着于“积极自由”一样走火入魔,甚至成为“积极自由”的本身。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消极自由”概念的真正意义:它不想为个人自由或人类自由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其“划出一个范围”之说与其说是一种划界,不如说是一种譬喻,因为这一范围的划分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它在“确定性”上难以给人予满足感,它给人的是多样性;但无论是摇滚还是人生,所谓“自由”,不是达到某一成就,获得某种认可,操别人的生杀(包括情感、艺术)大权,也不是在非此即彼、非雅即俗、非无害即有害一类矛盾中作出选择,更不是以自由之名被人吆喝或吆喝别人,究其终极,自由总还是一种选择权利,当这种权利面对更多的可能时,或当一个社会为其提供更大可能的时候,自由才更大,自由的条件才更充足。我们自然不能由摇滚的遭遇比较、判决国家之间的自由状况。正如某位西方学者所说的那样,由于表达自由在西方被某些人视为日常用品和理所当然、俯拾皆是的东西,反而使人不易认为它是最可宝贵的。此说大体不假,但摇滚的遭遇无疑也可以判决特定情况下自由程度的大小,因为摇滚的自由,也是无数人要求有自己的“范围”的呼声和努力中的一个;对摇滚在艺术发展范围内的努力,更确切地说,对每个摇滚乐手在演唱风格、审美喜好、穿着打扮等等方面的横加干预,无论其目的是那么“高尚”,动机是多么“纯洁”,皆应被判决为对自由的侵犯,并应当被视为人类应当加以改进的行为。不夸张地说,如果摇滚的自由还成问题的话,“消极自由”便仍然有惨遭封杀的倒证,则“美国”也好,善国也罢,人类要达到真正的“自由世界”可还得走上一段长路